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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权无忧,天天在线!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“天天3·15 律师在线答疑”公益活动,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,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,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!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屈芳律师〔上海市海华永泰(长沙)律师事务所〕提供专业法律解答。
本期聚焦
网友“w49kmvo”留言:我于2021年在汨罗市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,2023年入住,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。我多次找开发商办理未果,今年交齐费用仍让等,催问后被告知要交税。我属政府飞地工业园拆迁货币安置对象,按政策可在汨罗市免税购房,该税费本应由开发商承担,却被要求业主先垫付冲抵物业费。当前物业仅收费,联系不上人,业主群咨询无人回应,小区监控因未插电无法使用,导致探头下丢失物品无法查询。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专业解答
屈芳律师〔上海市海华永泰(长沙)律师事务所〕
一、责任认定
1.你2021年全款购房、2023年入住,开发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,已违反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。办理房产证时,开发商需自行承担初始登记费、印花税等自身税费,业主仅需缴纳契税、维修基金等法定费用。其要求你垫付开发商税费“充当物业费”,无任何法律依据,属于违规转嫁义务。
2.汨罗市“拆迁货币安置免税购房”政策,针对的是你作为被拆迁人的契税减免,与开发商应缴税费无关。开发商需配合你提供购房合同、拆迁安置证明等材料,协助办理免税手续,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办证或要求你垫付费用。
3.物业公司以“预存物业费”为办证前提,违反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两者属于独立法律关系,物业无权设置绑定条件。同时,物业未开启监控、无专人对接业主,已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服务职责,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二、维权证据收集清单
1.交易凭证。购房合同、全款支付凭证(银行转账记录、发票)、入住证明(物业费缴纳记录、装修备案表),用于证明您已履行购房义务及开发商逾期办证的事实。
2.沟通记录。与开发商的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,重点留存“要求垫付开发商税费”“承诺税费抵物业费”的内容;若有拆迁安置协议,需保存原件,以证明您的免税资格。
3.物业违规证据
(1)服务缺失证据
拍摄小区监控设备未通电的照片/视频,截图业主群无人回应的记录,收集其他业主的证言(证明物业无专人对接);
(2)财物丢失证据
若丢失物品,保存报警记录、丢失物品照片及价值凭证(如购买发票),证明因监控未开启导致维权受阻;
(3)绑定收费证据
若物业明确提出“预存物业费才给办房产证相关材料”,留存聊天记录或录音。
三、维权路径
(一)向主管部门投诉
1、向汨罗市自然资源局投诉
说明开发商逾期办证、违规转嫁税费的事实,提交购房合同、缴费凭证等证据,要求责令开发商限期办证,查处违规收费行为。
2、向汨罗市税务局投诉
咨询拆迁免税政策的具体办理流程,反映开发商不配合提供材料的问题,要求税务部门介入协调。
3、向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
向汨罗市住建局物业科反映物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(监控未开启)、服务缺失等问题,要求责令整改并公开处理结果;若物业存在乱收费或强制绑定行为,通过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,要求查处违规经营行为。
(二)联合业主集体维权
联系其他未办证业主,组建维权群,收集统一诉求(如要求开发商限期办证、物业整改),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,要求开发商限期办理房产证、赔偿逾期办证违约金、退还已垫付的违规费用(若已垫付)等。
编辑:李洁 何思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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